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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并不能被认为是作无罪处理,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
可以。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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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达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起诉但未被刑事拘留的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者上述其他情况的话,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以后,只要复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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