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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需要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对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进行追责。在此过程中,上级行政机关或...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指出,执法单位在给予罚款时,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而是将罚款上缴国库。罚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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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交通法处罚方式有哪些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警告,是指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2、罚款 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其执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内执行。 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这种处罚一般要比罚款严厉。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处罚,属于非常严厉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5、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一种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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