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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现场的,一般不算逃逸的。不过,建议报警让交警划分责任。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这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对老百姓不公平。 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比如日本,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笔者所居住的城市也是如此,绝大多数路边停车位并不收费。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三是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车主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甚至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有点“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这就不免让人担心:路边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贪污,或者进入一些部门的“小金库”。 客观而言,随着各个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路车矛盾日益突出,从道路交通管理的角度看,路边停车收费并非不可理解。人们所希望的也许并不是一概取消路边停车收费,而是希望有关方面就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性等问题,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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