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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
自己代理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双方代理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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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因此也有专家认为,按照人性恶的前提,无效是比较合理的后果。
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因此也有专家认为,按照人性恶的前提,无效是比较合理的后果。
1.方州公司跟你签订的代理协议是“复代理的行为”,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但是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也就是说方州公司的对你的授权超越了他本身的代理权限,将来五粮液公司同意你继续代理2年的情况下,你的代理可能不存在风险,如果五粮液公司不同意,你的代理权限就会被取消,你就得要求方州公司来承担违约责任了。可见方州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你与方州公司的代理合同除越权代理部分效力待定(需要五粮液公司的追认),其他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3.如五粮液公司对方州公司的越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即同意3年代理期间),该合同有效;如果五粮液公司对方州公司的越权代理行为不予认可(即不同意3年代理期间),你可以追究方州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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