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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
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子女名下的房产采取执行措施。r条件为:其子女的房产购房时系未成年人,无收入来源;该房产不是通过继承、奖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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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看情况的。父母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家庭共同财产来偿还;将房产买到儿子名下拒不还债涉嫌转移财产损害他人利益,这种情况是可以执行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一般情况下,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但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实际出资人不是登记权利人时,亦要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屋的归属。债务人对其子的赠予是否成立,不影响原判决认定涉案房屋应为债务人、其子的家庭共有财产,故其子作为债务人未成年子女其名下财产可供执行。 2、子女与父母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人,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以下2种情况下,父母欠债再多,法院都也不能执行子女名下房产: ①子女与父母生活和经济都独立开来,且父母的欠债行为与子女无关,欠款不用于与子女的共同生活或生意经营; ②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在未欠债时过户的,且过户时子女已经成年;之后父母的欠债也无法执行子女名下该属于赠与行为的房产。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能执行。由于父母的债务由父母自己偿还,我国没有父亲的债务偿还的法律规定,所以孩子没有偿还父母的债务的责任,父母的债务不能执行孩子名义的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将财产转移到孩子名下,法院可以在此时执行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 或者债务父母去世,子女继承遗产的,子女名下继承遗产的财产法院也可以执行,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此来看,就算只有一套房,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若是生活必需的住房,那么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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