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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
遗产继承公证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比如遗产为房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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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没有表述特别清楚,估计您是要问假如你去世的情况,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如果理解错误请见谅。生前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处理,甚至赠与他人,在百年后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本律师做如下简要答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处理,遗嘱的效力是后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立的遗嘱,公证遗嘱高于自书遗嘱或者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并有两个无厉害关系人证明;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割,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子女的权利地位; 3、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继承权; 4、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父母应该继承的份额,法律上叫代位继承; 特别提示:以上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仓促做出的简要答复,仅供您处理时参考;同时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
具体继承的方法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父母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伪造遗嘱的可以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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