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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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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异收养亲戚小孩来说:可以的,离婚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收养条件: (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三八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八周岁以上。
办理收养子女的流程为: 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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