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他相关联活动的集中...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使用下列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或者国家政策性的项目;(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六)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时认定、制止、纠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省、市、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情况复杂、难以协调和监督的事项,应当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处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做好相关的行政处罚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
人与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二)招标人在开标前私自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串通投标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4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1,297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