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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这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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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此规定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民法典》中有很多条款涉及到财产分割,其中第22条件就规定了父母购买房屋的性质认定办法。如果父母在婚前给一方买房,明确产权登记一方姓名下的,应该是婚前个人财产。反之,父母在夫妻结婚后买房明确给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的范畴。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有婚后购买的保险;婚前买的保险,婚后仍在缴费;婚前买的理财保险,婚后获得收益。 一、婚后购买的保险。 婚后夫妻之间不管是为自己购买保险,还是为对方购买保险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保险,婚后仍在缴费。 虽然保险是在婚前买的,但由于有婚姻事实期间仍在缴费,因此如果离婚这期间所缴纳的保费需要退一半出来给另一方。 三、婚前买的理财保险,婚后获得收益。 由于保险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后,这属于婚后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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