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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双方为争夺抚养权大打出手,甚至还有闹上法庭的情况。 2、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决归属于女方的几率会大些。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一般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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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监护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证明。 一、取证双方基本条件。 取证双方的基本条件,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比分析双方的基本条件,突出有利因素。 二、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所以,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三、儿童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处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靠近学校,或者生活区成熟,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最有利,当然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很重要。 一般来说,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认真听取8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做笔录。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尤为重要。
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故你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举证证明你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孩子一直和你一起生活或是与你的父母一起生活,这样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的,男方有不良嗜好或是生活作风等有问题,男方生活漂泊收入不稳定等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为了亲自抚育子女,给子女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子女,与子女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子女的抚养权:(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根据以上对相关情况的分析,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要抓住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搜集对对方不利的证据,加大自己争夺抚养权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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