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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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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会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当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一定要尽快办妥实审请求手续,不然申请是无法进入实审程序的,专利权的授予就更是遥遥无期了哦。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对经过形式审查,决定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对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准予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所进行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等条款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进行审查(即禁止规定的审查),另一方面,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初步审定或申请与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审查(即前商标权的审查),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性规定审查的过程实际上是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先商标权审查的过程是指定在同一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是否属于同一类或类似商标的判定。《商标法》上述条款只是商标审查依据的原则规定,审查实务中只有这些原则规定不能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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