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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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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需要及时的止损,你丈夫借钱用于什么,房子写的谁的名字, 这很关键,何时办证的,不然后期可能被执行 你们在哪领证的,你有无孩子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的需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 4.借款人的(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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