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
说一下个人理解,我觉得从广义上讲,变更诉讼请求应该包括增加、减少诉讼请求和调整诉讼请求的内容。但是民诉法和民诉证据规则的条文中,将增加诉讼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中,法官经常遇到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如何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实践中,法官的具体做法不一:有要求原告从起诉书中划掉该被告,有要求书记员将此情形记入笔录,有在判决书中处理此程序问题。笔者认为以上做法欠妥,法院是否准许原告对部分被告撤回起诉,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的裁定。1、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与原告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2、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普通共同诉讼基于数人数诉的相互独立性,原告可以选择数人数诉的独立或者合并,符合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3、法院应视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情况,分别对待(1)在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中,法院应不准许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因为,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是原告基于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存在与否和变更消灭产生的诉求,该法律关系因其必要关联而不可分割,法院应不准许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2)在给付之诉中,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并放弃对该部分被告诉请的,法院应准许,否则不予准许。给付之诉中,由于必要共同诉讼各被告责任的牵连,原告放弃对部分被告的起诉,势必加重其他被告的责任承担,有失公平;同时,由于原告的再次起诉,又会造成其他被告的诉累,形成滥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这为原告撤回对部分必要共同诉讼被告的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并放弃对该部分被告诉请的,法院应准许,否则不予准许。依据民诉法规定,原告对其放弃的诉请也不能再次起诉。另外,法院是否准许原告对部分被告撤回起诉应作出书面或者口头裁定。因为,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是其对诉权的处分,这属于诉讼中的程序性事项,法院应用裁定形式。法院作出书面裁定的,应送达双方当事人,作出口头裁定的,应记入笔录并宣告裁定结果。
我现在准备撤回部分起诉的诉讼标的怎么收费?当事人撤回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民事撤诉制度体现了民事法律体系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尊重,保障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处分权,是现代民事诉讼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
不退还。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法条链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2、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4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1,7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