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谓证券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参照《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已失效)...
所谓证券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参照《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已失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买卖股票时,往往都会有专门的投资经理、投资顾问等经纪人进行交易指导,但有些经纪人出于尽可能获取佣金、认识错误等原因,会诱导,甚至诱骗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致很多投资者认为经纪人欺诈,要追究经纪人的法律责任。 证券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例如: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的保证金,或者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这都属于欺诈客户。尽管法律规定了经纪人“不当劝诱”构成欺诈,但是在实践中,投资者根据经纪人提供的虚假投资建议导致亏损的情况,是否构成经纪人对投资者的欺诈,不易认定。 证券经纪人向客户提供建议并不违法,甚至可以说这是很多证券经纪人的工作职责之一,股票买卖等证券交易行为本身就存在风险的,不能因为证券经纪人提供了无效、错误的建议,导致亏损的出现,就认定经纪人欺诈。
所谓证券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参照《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已失效)将欺诈客户行为分为10类: 1、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2、证券经营机构违背被代理人的指令为其买卖证券; 3、证券经营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处理证券买卖委托; 4、证券经营机构不在规定时间内向被代理人提供证券买卖书面确认书; 5、证券登记、清算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机构业务规则办理清算、交割、过户、登记手续等; 6、证券登记清算机构擅自将顾客委托保管的证券用作抵押; 7、证券经营机构以多获佣金为目的,诱导顾客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或在客户的账户上翻炒证券; 8、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代理人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时未向其提供招募说明书; 9、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交易收益或允诺赔偿客户投资损失; 1 0、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