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第三人申请出庭作证的,庭应当准许,并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第三人。直接送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第三人下列事项:(一)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所确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应当出具回执。回执应当载明接收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接收日期等,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者被申请人变更反请求的,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仲裁庭组成后变更请求或者反请求的,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