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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
嘉兴市2016年暂没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还是沿用2015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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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人70%。河北省标准: (1)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 (2)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元停工留薪月数 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元(20使用年限),但60周岁异乡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五级伤残待遇,主要包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级伤残本人工资70%) 9.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嘉兴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要知道嘉兴工伤怎么报销前提是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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