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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之间对于信访事项的办理职责存在争议、协商不成的,由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指定派出机构办理。...
信访人通过书信、传真、互联网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拆封、阅读、编号、登记。非信访工作部门接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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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请求,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或市场经营主体的对外服务渠道提出。投诉与市场经营主体的、服务纠纷等问题,应当通过协商、调解、、司法等途径解决。
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本单位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办,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五)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有关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不清、虚假,或者明确要求不需要书面答复的除外。信访事项未受理之前,信访人就同一信访事项提出新的投诉请求,信访工作机构可以合并处理,受理期限自信访工作机构收到新的投诉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信访人提供的信访材料不完备,无法判断是否能够受理,信访工作机构可以要求信访人补充相关证据,受理期限自信访工作机构收到完备的信访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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