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于具体的未成年工...
司法鉴定派出所不去取是不对的。司法鉴定结论应由委托的机关或个人去鉴定机关领取。如果是在公安内部鉴定机构,免费鉴定的,则是办案部门去取,然后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做了,属于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明在某一单位工作的证据,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伤者职工领取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还要在公司工作的,就收集好所有从工伤开始到领取到鉴定结论的资料;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要求公司出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凭证并加盖财务鲜章,出具离职证明、在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中签字盖章。然后劳动者再配合其他材料,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或者劳动者将所有资料交给公司代为申请,工伤补偿金直接到公司账号,然后再在劳动者离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7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