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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申请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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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工人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两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二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裁判书)注:持初级法院裁判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裁判奏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定(或公证)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如无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外国的未婚证明书。
1、结婚证丢失可以在女方补办,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办理离婚,在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能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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