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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迁户口,子女的户口可以跟随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
该案例中,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作为男方的父母是没有任何阻止的权利的。因为,离婚的当事双方作为孩子的直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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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不迁户口到男方户籍地的情况下,孩子是可以上户口的。在结婚后女方是否迁户口,对孩子的户口登记并不会产生影响,新生儿出生后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不可以。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并且迁户口是自愿的行为,不能强制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可以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离婚户口可以不迁出吗可参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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