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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劫罪的犯罪预备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若是情节严重的,可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
1、《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具体量刑应当视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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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犯罪预备是在准备阶段,还未着手实行。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现实中简单的理解是为进行抢劫准备了犯罪工具如枪支、管制刀具、及物色了被害人等。但未着手实施犯罪却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的一个点上,不能继续发展为着手实施犯罪。
抢劫罪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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