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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
对于这两者的理解,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掌握: 1.保证期间的界定 (1)一般情况下,保证期间在保证合同中订明。 (2)特殊情况下保证期间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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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对诉讼时效重要性的认识。 保全贷款的诉讼时效是保全信贷资产的前提和基础,即使是目前已经陷入经营困境或者停止经营的企业也应保全诉讼时效,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是不断变化的,现在缺乏还贷能力的企业日后也有获得发展的可能,而一旦丧失了诉讼时效,当企业经营状况好转、有了还贷能力后,银行也因丧失了胜诉权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2、灵活运用多种诉讼方式保全诉讼时效。 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一条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在信贷工作实践中,银行要注意灵活运用公证催收、律师见证催收、支付令等非诉讼方式来高效、经济地保全诉讼时效。对于在行政干预情况下而发放的贷款,可以考虑在行政机关的协助下保全诉讼时效。 3、建立贷款诉讼时效保全责任制。 应将保全贷款诉讼时效工作制度化,将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的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者抽查,对丧失诉讼时效的,要查清事实,区分责任,严肃处理。 4、建立诉讼时效预警机制。 应完善银行现有的信贷台帐系统,增加有关贷款诉讼时效方面的内容,运用先进的电子计算机促进贷款诉讼时效的保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在司法机关的支持下保全贷款的时效。 对于一些恶意逃废银行债权、涉嫌诈骗贷款的的借款人,保全贷款的时效,仅靠信贷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必要时可以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进行保全。 6、规范贷款档案管理。 规范的贷款档案管理是保全诉讼时效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应建立并完善有关信贷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信贷业务档案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制度,同时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精确性。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6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必须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则适用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说,关键在于2011年到期之后的6个月内,有无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有的话,就适用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这意味着还是可以去起诉保证人的。
朋友: 担保的诉讼时间为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担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在六个月的时效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即变普通诉讼时效(二年),请朋友说请楚你们的主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到何时止,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债权人是否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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