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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的结果,只要把双方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或结果写明就可以了,约定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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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协议书标准范本格式合伙投资协议书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甲方:ls__住所:ls__乙方:ls__住所:ls__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ls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ls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ls__元,其中甲方出资ls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乙方出资ls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ls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ls__%。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七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ls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ls__乙方(签字):ls__ ls__年____月____日ls__年____月____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协议书具备必要的条款,且满足以下条件,一般自成立时就具备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现在这个公司合伙投资经营协议书范本的,可以这么写: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3年,自2010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0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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