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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
不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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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相对人行使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里的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在此期间内合同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既可能因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也可能因不予追认而无效。
无法识别或者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分为以下几类:1、未满八岁的未成年人。2、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三、八岁以上未成年人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通意见》作了详细规定;第三,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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