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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本人申请取保候审,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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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能否批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其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拘留那么怎么样去办理取保候审呢。刑事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的,在不同的阶段应该向不同的办案机关提出申请。那么侦查阶段呢那么向这个公安机关提出,那么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手续。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呢一般来讲呢是由这个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是他的辩护律师来提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一般来讲要提供人保或者是财保两种担保方式。那么具体是哪一种担保方式呢,这个是由办案机关来审查决定的事情,那么这个呢可以同律师或者是相关的这个法律界人士协商之后,向办案机关提出来,提出来之后,他们审查,审查决定采取哪一种担保方式,并且决定是否同意办理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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