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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具体条文如下: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
1、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同时构成下列情节的:(1)向3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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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公司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偷偷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单位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金额不足10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产的;(三)造成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重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依照本意见办理受贿刑事案件,要根据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和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惩处少数,教育多数。在从严惩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受贿罪的相关认定问题,由上文可以看出,收受贿赂又上交的不妨碍受贿罪的认定,依然构成受贿罪,但是在刑事量刑中要考虑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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