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登记所有的材料都需要原件,此外,户口本的复印件也需要。 登记离婚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离婚。离婚需要户口本原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不可以用复印件。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不可以,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原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2,70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