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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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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因工死亡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5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外来人员一次性赔偿45万。 二、如果是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发给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从2010年4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人均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属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其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不得低于696元/月。(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5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约18万。
应现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长期在南京居住,赔偿标准应该按照南京的标准计算。可获得的赔偿有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为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费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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