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审查同级侦查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同时,监督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等强...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政府可以通过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规定的义务等行为来依法履职。如果法院判决由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职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及具体规定,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六、书面审查原则 七、不停止执行原则 八、司法审查原则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科学、文明管理道路交通,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文明执勤,在执勤中遇到公民有危难时,应积极予以救助。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举报,不及时处理的;(二)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三)不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