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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2、××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计划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捌佰万元,新增注...
增资不可以认缴,但可以分期到位,2年内缴齐。《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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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认购增资。但公司成立时实收设立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增资也适用前款规定。
认缴的出资是指公司设立时候各根据所承诺提供的资本数额;实缴的出资是指股东实际提供给的资本数额。公司增资是认缴还是实缴,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那么公司增资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增资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已经全面取消,具体由股东自行约定。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或者几十年后缴纳,所以成立公司时认缴了巨额注册资本。一百万,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并不少见。其实这样做风险很大。无论什么样的注册资本制度,注册资本总是要实收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不改变公司股东和认缴出资额的责任规定,也不改变责任形式。股东或发起人应当按照自主约定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纳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以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追加为执行人。公司依法解散清算或者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立即补足注册资本。即使发起人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免除。因此,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应充分考虑风险,理性选择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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