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招标文件可参照以下内容:
招标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随机抽取法)
3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工程名称21.1建设地点31.1建设规模41.1投资(概算)额51.2招标人招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7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83.1资金来源99.29.3投标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年月日17:30前将投标疑问以传真、邮箱或书面形式传递至1012.2监理合计监理费用为:万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随机抽取法)5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相矛盾时,以本表为准。二、工程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第1.1条款)1、工程筹备情况:
已具备相关条件。2、工程建设用途、使用性质、标准:
。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3、场地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气温、风向及风力等方面自然条件〉(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1条款)。自然条件良好,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有关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等方面自然条件可参阅
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三、工程经济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2条款以及评标定标标准方法第19.2.6~19.2.9条款)1、工程投资控制要求:(1)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在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2
)严格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申请并签字盖章,及时报招标人审定;2、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合格
3
、工程进度控制要求:/4、工程监理取费要求:(1)本工程监理取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有关规定。5、其它要求:(1)按照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并执行;(2)监理人应做好工程费用的监督及管理。工程费用的支付,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
支付范围、支付方法、支付程序等进行各种款项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及
时核实实际工作量,并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3
)监理中标人必须配备专职投资控制人员,对于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变动,应于设计变更通知书出具后14日内,督促承包商提交变更预算,监理人于接到预算后7
日内审定并报招标人备案,逾期增加的价款不予认可,对于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的监理人应于设计变更通知书出具后
30
日内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预算并审核签署意见提交招标人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请他人编制,并按设计变更应核减价款的%扣减监理人的监理费,监理人不得有异议
。(4
)施工期间,对于竣工决算易产生争议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应进行拍照留底,作为工程竣工决算参
考依据。(5)严格审查承包商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督促承包商报招标人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随机抽取法)63、安全控制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及流程,各类安全事故率控制为0
。四、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3条款)(1)应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2
)监理人应当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客观、公正的执行任务。(3
)监理人中标后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也不允许其他单位假借中标人的名义执行监理业务,不得
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属于专业性比较强,必须另行委托监理,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其费用仍由监理人承担。(4
)本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后,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5)工程竣工后,认真审核施工竣工资料,并签字盖章。(6)配备专职的监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根据监理规范要求,保存全部技术资料和基础数据,并在工
程竣工后提交招标人存档。如监理报告、现场证物照片等。(7
)派驻的监理人员应满足本工程需要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监理人员配置的有关规定,且必须备案,全职常驻于本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监理费或终止监理合同。五、合同专用条件(下列第1-14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三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二章第2条款)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2、监理委托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设计、施工有关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
);3
、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有关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工程变更文件等相关文件;
4、本工程制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要点、标准、保证措施及其他技术文件和规定;
5、招投标文件等。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其他关于本项目发包人另行委托的
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包括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2、监理工作内容: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的工作内容;2.2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2.2.1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并对本工程施工图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2.2.2监理人在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
投资、安全与文明施工四控制及合同管理。(1)投资控制:1)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及决算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委托人核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预
算或决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委托人的书面确认。2)
严格控制隐蔽部位的工程量计量。对于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
进入下道工序;对于基础、隐蔽工程或签证,应附上示意图以及具体方位图、坐标,否则签证、隐蔽的数据委托人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商自行承担。3)
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月工程量及费用,同时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对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并单独审批,并申报委托人核定。4)
审核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7日内完成,并在每月20
日前将核定的承包商费用上报委托人确认。5)
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价差,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
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监理人与被监理工程的各专业承包商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不得有录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
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决算书并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7)
根据委托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8)
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委托人
处理合同纠纷。9)
每期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之前,应审查承包商工程款开支情况,核实票据,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
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监理费。(2)进度控制:1)
监理人应根据委托人和各相关合同的要求,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后,应对计划进
行认真的审核,检查承包商所制定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
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规定。审查批准后,据此监督承包商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2)
对承包商报送的人工、材料、机械动态月报进行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指
令并监督整改。3)
及时分析进度障碍,提出补救措施,调整总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委托人后,发布相应指令并监督
落实。4)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
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经委托方批准后监督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