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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离婚诉讼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男女双方的夫...
离婚纠纷属于变更诉讼。变更诉讼是指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消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离婚纠纷属于当事人要求消除夫妻关系的诉讼,所以离婚纠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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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离婚诉讼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的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具体如下: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而形成之诉,是依据判决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之类型的诉讼。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形成判决,而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效力就是形成力,在观念上这种判决并没有相对应的强制执行内容,不过,诸如户籍登记等广义的执行则另当别论,换言之,形成判决不具有“仅限于民事执行法讲义意义上”的强制执行之内容。对于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均认可财产共有关系,当事人直接诉请分割并返还财产,则符合给付之诉的特征,而且其中的形成之诉被给付之诉包含,形成之诉仅仅只是前提。但如果当事人的对于共同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所有权区分不明,则需要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财产所属进行确认,而这一过程则形成了所有权的变更,符合形成之诉,给付之诉被形成之诉包含。
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诉讼请求。此外,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我国法律规定,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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