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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方式,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和承诺是不适用解除合同的。 我国法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协议解除合同不适用要约承诺。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方式。而解除合同不适用要约承诺方式,而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满足解决条件的方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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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你的情况是中介做了承诺你才签订的合同,后来中介又兑现不了承诺,导致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所以中介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是有效的,只是中介违约,你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你的损失。
承诺迟到能否成立合同,关键在于承诺发出的时间。具体如下: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此该情形下,合同不成立。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的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因此该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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