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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汽车责任应该由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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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市民李某夜间骑着电动车出门惨遭车祸,被送往医院进行了截肢手术。李某索要80多万的赔偿款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所骑电动车因超标被归为轻便摩托车类型,因而要为自己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行为承担40%责任。 2014年7月28日晚10时许,市民李某骑电动车经过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与北市一街路口时,与市民柳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身受重伤。 这起事故,不仅造成两车受损,更是造成了李某身体的残疾,左腿部分截肢。车祸后,李某共支付了5万元的医疗费,伤情经鉴定机构鉴定,评定为五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涉案车辆及事故原因进行司法鉴定,认定“(柳某的)轿车进入路口时信号灯为绿灯点亮状态。由于路口南侧停止线不在录像监控范围内,无法确定(李某的)两轮车进入路口时信号灯状态”。 交警鉴定指出,李某所骑的两轮电动车,已经超出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属于轻便型摩托车范围。柳某开车在行至交通岗时超速。 为此,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书上写明:因“柳某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及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行为,均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李某驾驶机动车进入路口时信号灯状态无法查清,致使此次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李某的赔偿问题总是没法解决。为此李某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柳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2万余元。 (二)案例分析与法律解读: 依照我国民法理论中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一般电动车承担事故责任的60%为宜。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交通行驶过程中均负有过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原告李某驾驶的车辆系以电动机为动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而被告柳某驾驶的车辆系实际意义上机动车,可以判断原告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明显处于“弱势”一方。据此,根据本案中肇事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照我国民法理论中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确定被告柳某承担事故责任的60%为宜。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柳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
你这个事很麻烦啊!现在你要做的关键是要取得证明这一事实的证据。关于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要看你所说的乡村道路是不是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路,也就是它在交通局(或公路局)是不是有记载。不管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你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看你是不是在事故中有过错。如果是公路,你就要证明你停下来是不得已的,以及对方是在被别人碰撞后倒在你车上的。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你仅证明对方是在被别人碰撞后倒在你车上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负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应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主要责任的划分标准: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 其次,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在起诉前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你们医疗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的证据。至于赔偿数额,要根据损失情况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再来,如果构成伤残,需要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伤残,根据级别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 最后,如果有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以保证最大程度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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