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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逮捕、提起公诉,直到法院判决这一全过程)和已经判决,余下刑期的一年以下的罪犯的场所。是公安机关的下属...
1、拘留所是关押行政拘留的人员,一般这里都是违法人员。 2、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都关押这里。 3、从拘留所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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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是涉嫌犯罪,是刑事案件了。拘留之后又转到看守所,是案件侦查期间的法定程序。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派出所平时所处理的,一般是治安案件,也就是行政案件,给行为人以治安处罚,就可以了;而看守所,关押的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已决犯。也就是案件的性质,由一般的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
刑法应当违反刑法,涉嫌犯罪后的刑事拘留。拘留后转移到拘留中心是案件调查期间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进行刑事拘留,三天内提交检察院批准逮捕,可以延长一至四天,检察院一般会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逃跑犯罪、团伙犯罪或多次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即刑事拘留一般超过十天,最长为37天。逮捕后的调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跑犯罪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可以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 (一)犯罪准备、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 (六)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七)涉嫌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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