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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知情姐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没有还款义务的。...
回复: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你爱人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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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的,我个人觉得女人管钱好,因为女人毕竟擅长持家,打理家务,采购日用品比较方便,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的,但是丈夫必须有知情权和支配权。夫妻间财务方面处理不好,严重得会影响感情。我觉得夫妻二人收入所得的一部分存入夫妻联名账户,共同支配,一部分作为可以双方自由支配的,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矛盾,现在的社会,物质丰富了,人的物质需求和交际应酬也增多了,家庭财务制度应该既能够体现夫妻一体,又可以适当照顾到“私心”。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回复: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你爱人的个人债务,那么你可以拒绝支付。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它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无关。你需提供证据证明:你爱人未经你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其收人确未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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