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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都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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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对方的抗辩有一定的道理。原因是:第一、九家公司被吸收的公司都没有注销,其主体依然存在;第二、你们在吸收过程中对其债权债务的承继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既使约定了被吸收公司的债权由吸收成立后的公司承继,但因为现在被吸收的公司依然存在(未注销),所以你们关于债权的约定只能看成是一种债权的转让,但是这样就又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债权的转让虽然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债权人有通知义务。所以建议先撤诉完善相关注销手续再提起诉讼。
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在入伙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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