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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宣告无效继续使用是不可以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若是商标的所有人仍然要继续使用无...
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但是对于此类无效的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之中,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故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若是想要查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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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商标指的是商标因为跟其他人的商标相似,已经被驳回,自然是不可以使用。能否重新注册,要根据驳回原因分析。如果是组合商标,驳回的是其中某一部分的话,另外的部分可重新注册。如果对于请问如果是无效商标可以使用多久还有疑问,欢迎再来咨询。
1、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商标无效还可以使用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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