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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话是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代替GB/T发布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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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是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由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者是否构成伤残或者构成几级伤残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一、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GB/T代替GB/T发布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二、人身损害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6年4月18日
电动摩托车新标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将创造有序竞争环境。目前虽涉及到保有量已超1.2亿辆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属电动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的部分已被暂缓实施,但我们认为,电动自行车行业也存在整合做强的安全环保要求,淘汰部分企业将为电自和电摩产业健康发展留有空间。 根据这项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机动车范畴。这个也就是电动车2010年新标准的规定了。 如果电动自行车被机动,将迫使接近亿辆车主和机动车那样考驾照,增加庞大的低收入群体的社会负担,还有可能因此而滋生的权力寻租。更为严重的是,还将迫使庞大的电动自行车和汽车抢道,让原本已经极为拥堵的城市交通更加拥挤,可以想象,在机动车上作为弱势一方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大大增加。 事实上,电动车的发展的基础是它的巨大便捷性,但是它带来的一系列比如安全隐患和隐形污染等社会问题的根源并非这个行业本身,而是这个行业相关标准的缺失以及指导性的政策未能跟上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才导致电动自行车这个行业迅速膨胀和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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