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预留地进行征收的也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而补偿的标准一般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土地管理法》...
1、对预留地进行征收的也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而补偿的标准一般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向有权机关报告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征用土地。征收以下土地的,国务院批准(1)基本田地(2)基本田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定金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国务院申报。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应当预留10%,具体可以参看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