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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离婚搜集的证据必须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因此可以搜集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也可以收集对方有家庭暴力...
1、离婚可以协商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为当事人诉讼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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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先进性调解,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的,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我们04年结婚的,现有一个5岁的女儿,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尽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家里的一切开销他都不管..2000年他有了外遇,我们的感情也到此结束,我要求离婚,但是他不离,想请问一下我要怎样才能离婚呢?如果是诉讼我应该到那个法院去诉讼?因他的户口在宝鸡,而我们在西安居住很多年!谢谢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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