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确实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了,是可以的。 2、法律规定父母首先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这一关系由出生时始,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其成立...
姐姐无权继承弟弟的死亡赔偿,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是指受害人因各种异常事故或死亡,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一定标准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和哥哥姐姐协商不成,到房管局申请变更承租人。 (五)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公房同住人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时,下列人员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首先看这房子是在你母亲去世之前购买还是在去世之后,如果是在你母亲在世的时候买的,则应有你母亲的一份,你母亲去世时如没有立遗嘱,则属于她的那一部分即发生法定继承,你们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如果是在你母亲去世后购买,则该套房子即为你父亲一人所有,那么,他所立下的赠与合同有效,你哥哥姐姐就没有权力要求分房子,除非你父亲撤销或改变赠与合同。
未成年人的妹妹一般不能做监护人,因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担任监护人的,妹妹就是监护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5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