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你们这种是小规模的施工队,老板也就是个包工头。如果你是包公头,你可以帮助伤者直接起诉房东,要求房东赔偿。...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如果乙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乙方工人受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乙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工人在工作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承担,可以和单位提供自己的误工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建筑公司承包项目后,往往会将项目分包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也可能会将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公司,等等。然后就形成了多层分包。然而,建筑工程中的工伤事故也经常发生。谁负责施工现场的工伤?谁负责施工现场的工伤?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批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超出范围。第十九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者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伤主体的复印件》规定,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同等责任。劳动部分承包人单位应当承担临时工伤。承包商负责人未报告临时工伤事故的,应当承担临时工伤待遇。承包商负责人确实不能承担的,由发包人承担。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股东只有在公司人格混同,或者出资不到位等情况才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股东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员工工伤属于公司的法定责任,与股东没有法律上的关联,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如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东与公司的账务发生混同无法区分,在公司无法完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股东可能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7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3,531人已浏览
8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