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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
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小时;拘留最长 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 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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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最长期限是22个月+7天+X 一、审前羁押:37天+7个月+6.5个月+X 拘留的最长期限:1、一般:14天;2、最长:37天 侦查羁押期限:1、一般:2个月。2、最长:7个月+X天 一般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1个月+第一百二十六条(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最高检报请全人常批准延期审理。 审查起诉期限:1、一般:一个半月,2、最长可达6.5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中羁押:5个月+延长的1个月。 1、一般:一个半月;2、延长一个月:两个半月;3、最长7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流极(集)广。)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两次,每次一个月。共计:5个月+延长的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依法可以被羁押的期限:37天+7个月+6.5个月+X+6.5个月+延长的1个月=22个月+7天+X (X指: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最高检报请全人常批准延期审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6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来说,患了严重疾病是可以发哦医院就医的。若是在期间期间就医的,在医院治疗期间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故此并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若是在判刑后就医的,此时属于保外就医,本来就是一种刑罚了,也不存在刑期折抵。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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