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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逮捕与判刑时间并没有具体联系,判刑时间只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时间有联系。 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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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得力的律师为其辩护,基本上都会判实刑。被逮捕后公安正常还有2个月侦察期,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期正常为一个月,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组织开庭。以上各阶段如果特殊情况(例如案情复杂,证据不足)可能会发生延期情况或退回补充侦查情况。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家属一般只能在开庭时去旁听时才可以见到。
法律规定,按刑事诉讼程序,检法两家各有三个月的办案期限,若案情复杂,经过上一级检、法机关批准,可各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一股情况下半年都可结案,特殊情况下结案要一年。
刑诉法逮捕的期限分为侦查期限和刑事拘留期限。 一、侦查期限 1、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相关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4、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5、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相关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特殊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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