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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责任方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4-12-09
关于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刑法追究和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被认定为具有犯罪性质,驾驶员可能面临监狱之灾。反之,如果肇事行为并未触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仅属于普通的交通意外事故,驾驶员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判断责任人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也需要考虑肇事双方的具体行为和责任分配。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大类。一旦行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走,且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撞击行人导致其死亡,那么完全由行为人来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人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导致行为人实施撞击行为,引发了行人的死亡事故,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只需承担部分责任,而非全面负责。如果仅仅是发生了一般的交通事故,但并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那么驾驶员便不应受到刑事指控,只需要对受害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即可。 《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不同刑罚。对于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如果行为人酒后、吸食毒品后或者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或者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驾驶,或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就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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