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协议离婚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有两种办法,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相对而言,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很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 2、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近期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双方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填写由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完毕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发放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