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 1、主债...
1、房地产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指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分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质押担保的时间和范围: 1、质押担保的时间一般就是主债务的履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2、汇票、支票、债券、仓单、股权、基金份额、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可以出质的财产性权利。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1.关于质押担保的时间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于动产交付后设立,权利质押的质权一般于办理出质登记后设立(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关于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199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