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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三种: 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
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2、债权人使用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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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时效规定: 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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