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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的...
如果结婚时,与前夫所生的小孩是未成年人,那么与现任丈夫就是继父子关系,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即使户口未迁也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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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在男方领和在女方领没有任何区别。结婚以后可以以“两地分居,生活不便”为理由,把女方的户口迁移到你的户籍所在地。
【法律意见】1、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是说,办理结婚证时,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张北县,才可以在张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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